部會、團體及重建區縣市政府組成執行協調專案小組,職司各項住宅與社區重建業務之協調推動及遭遇困難之研議解決事項,專案小組自九十年四月十六日組成後每兩週開會一次,並自八月六日起改為每週開會一次,以期加速推動住宅及社區重建工作。 四、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執行情形 對於受災戶住宅重建之需求,本住宅政策 與實施方案已從供給面建構一套機制以資因 |
應:其中包括提供半倒戶修繕補強,全倒戶及半倒戶無法修繕補強者,提供原地拆除重建及租購現有房屋(含國宅及市場上空餘屋)等機制;無法以上開機制解決居住問題者,於確定有實際需求後,則以開發新社區方式興建一般住宅、出租住宅及救濟性住宅予以安置,目前已對臺中縣及南投縣轄區內適宜開發新社區土地進行清查作業,用以評估優先開發順序,儲備住宅供給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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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與張部長等長官共同為地震館主持開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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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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