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部長陪同張院長視察重建區
一、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
施方案緣起
為推動重建區住宅社區有系統、有計畫完成重建,經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於八十九年十月六日及同月十三日召開會議,決議請本署組成專案小組負責研擬「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經本署綜合、都計、建管、國宅、企劃、財務、土地、管理、建築、工務及中辦室等相關業務單
|
|
位組成專案小組,由國宅組何組德富召集,歷經二十六次會議,完成「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草案)」,於九十年三月二日函報行政院重建委員會,經該會三月十九日召開會議研商修正定稿,並於五月三日提報行政院重建委員會第七次委員會議獲致通過。
二、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內容
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係為全面解決各類受災戶居住問題、恢復重建區景觀風貌、提昇居住環境品質,統合重建資源,以受災戶需求、解決問題為導向,健全震損集合住宅爭議處理機制以協助受災戶修繕補強或重建,並透過輔導重建、協助購置及開發新社區等方式,滿足不同能力受災戶住的需求,以加速推動住宅及社區重建工作,而訂定都市更新、震損集合住宅修復補強、拆除及重建、個別住宅重建與臨時住宅(鐵皮屋)輔導、農村聚落重建、原住民聚落重建、新社區開發及土石流遷村等七項與住宅重建直接相關之實施方案,並以住宅重建所需之前置性業務及協助性業務等作為配合措施,兼以重建經費之籌措,達成住宅及社區重建任務。
三、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
實施方案執行協調專案小組
「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奉核定後,由本部 林次長召集各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