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地震發生後,各級政府莫不緊急投入災後的復建工作。本署承 行政院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的指示,負責營建組的重建工作,其中包括公共建築物興建的項目。本署為能有效掌握災情,儘速展開重建工作,旋即便成立公共建築物復建工作推動小組,辦理公共建築物受災情形與興建需求調查、評估分析,並協調各級政府機關擬定整體工作執行計畫,聯繫支援各項公共建築物的重建作業,以加速災區的復建。

  本署因應921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興建需要,必須整合及調整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重建計畫,而整合及調整的首要工作,必須即刻進行921震災公共建築物興建個案調查,並將調查的資訊與結果,建立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興建個案資料庫,作為災區復建的參考,以利資源調度分配,以及後續興建進度的追蹤、管制。

  執行921震災公共建築物興建個案調查工作,本署期望能解決以下問題:

1.應用電腦系統建立921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興建個案資料庫,以便掌握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毀損狀況及興建需求。
2.應用電腦系統建立921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興建工作執行措施,以及臨時急迫使用或緊急修復計畫資料庫,以便掌握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興建工作執行狀況及修復計畫。

  3.應用網際網路提供921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興建個案資料庫,以供相關業務運用與查詢。

  為此,本署921震災公共建築物興建個案調查工作,便以震災地區行政辦公室、消防、警衛、電信郵務、衛生醫療保健設施、電力、自來水、幼稚園托兒所、小學、國中、高中、大專院校、安養機構、加油(氣)站、其他類似建築物等展開調查作業。

  藉由上述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受災情況的調查,本署建立公共建築物興建資訊檔案,從而分析及評估公共建築物興建的需求,研提興建的優先順序,並釐訂具體執行計畫,同時,更進一步有效結合營建專業資源與技術,合理規劃災區公共建築物興建作業規範及期程。

  本署執行的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受災情況調查工作,完成了921震災地區公共建築物興建個案資料庫系統的建置,以及相關資料的整理/查證/輸入/核對,同時還依據已建立的調查資訊,持續建立重建工程的「生命週期檔案」。因此,此一系統所提供的104種即時性統計分析資料,可供各級政府及本署有效督促各受災行政機關訂定復建計畫及推動執行措施,據以核撥復建補助經費,並督導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照採購法規定,迅速辦理重建的發包採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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