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地震災區的居民,家園頃毀、一無所有,除了亟需提供其日常生活的民生物資之外,最迫切需要的,莫過於遮風避雨的棲身之所。 儘管,當時內政部營建署為協助921大地震受災戶重建及修護住宅,已發函台灣地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儘速依震災後住宅復建方案工作計畫,成立住宅復建小組,針對災民住宅災害情況速為妥善處理。不過,重建及修復住宅 |
屬於長期工作,緩不濟急,災區民眾住的問題必須並行展開短期的彈性因應措施。 因此,當時本署為緊急安置受災戶,便擬妥受災戶住宅安置計畫,供短期居住之用。本署將受災戶臨時住宅申請表,刊載在報章雜誌上,受災戶如有需要,可直接剪下或自行影印,填妥後,送至村里長辦公室,再由村里長進行彙整統計,每天定時遞送或傳真至鄉鎮市公所,鄉鎮市公所彙整後再送至縣(市)政府國宅單位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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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鎮信義路日式組合屋,住宅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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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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