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年九二一大地震,對震央所在的臺灣中部,帶來了重大的生命危害與財產損失,諸般搶救與民生救濟急如星火,是以震災伊始之第一搶救期間,本部立刻成立臨時救災中心,募集善款與民生物資,緊急轉送災區,同時立刻動員民政、社政、地政、警察、消防及營建等各單位同仁,全力投入救災任務,主要工作包括生命之搶救、維生系統之恢復、二次災害之防止等事項;接著一方面積極興建組合屋,使受災戶有棲身之地,一方面提供出售折價國宅,協助受災戶遷移,並發放房屋租金補助,輔導受災戶租賃住居,通過這三方面之努力,全面解決受災戶安置問題,使受災戶免於流離失所無處棲身的痛苦;目前則進入長期復建更新階段,除積極配合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共同努力外,本部權職所及,不論是土地之重測、地籍之整理、地震帶之劃定、都市更新、個別住宅重建及震損集合住宅修復補強等各方面,都取得了積極有效的進展。 政府為辦理災後重建工作,依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規定,循特別預算程序編列一千億元,加上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追加預算、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重建相關經費部分,合計籌編之經費已超過二千億元,顯見政府挹注重建區建設,照顧受災戶之決心。另外,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後,明定九十年度以後之重建總經費不得低於二千億元,相關如九二一震災災區建築管理簡化規定等數十項執行子法亦已完成陸續發布實施。在經費與法制兩大機制建立完備下,本部已持續推動社會救助、地籍整理、古蹟修復、充實災害搶救裝備及住宅修繕重建等工作,將以達成塑造關懷互助的新社會、建立社區營造的新意識、創造永續發展的新環境、營造防災抗震的新城鄉、發展多元化的地方產業及建設農村風貌的生活圈等為重建目標。 九二一震災固然造成生命財產嚴重損失,付出的社會成本不計其數,然而,往者已矣,重要的是我們應該記取這次慘痛的教訓,傳承防災、救災的經驗,以期未來我們能面對天災時,降低災害發生的損失,提升防救的能力,強化復建重生的機制;本專輯是本部營建署兩年來執行救災搶險、安置受災戶與推動公共設施、學校及住宅社區重建的工作歷程紀錄,將會是日後防災、救災及重建工作的重要參考。未來災後重建的工作重點,在於加速住宅及社區的重建,本人願以唐朝詩人杜甫「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風雨不動安如山」的胸懷,與我全體參與重建工作同仁共勉,時時以重建工作為優先,念茲在茲,夙夜匪懈,冀能早日協助受災民眾完成重建美麗新家園之願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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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部長兼 臺灣省政府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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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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