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3.02行政院台81內營字第0七七0二號函核修正)
(1).計畫目標
◎提供國民休閒場所
※開放空間--提供較自然、高品質、大面積、活動多樣化之開放空間
※視覺景觀--改善都會區之視覺景觀
※使用對象--都會區居民日常或例假日之密集使用
◎保護環境資源:資源保護具休閒育樂潛力之環境資源
◎改善地區環境品質
(2).計劃原則
◎以土地資源保育之觀點進行都會公園之開發工作
◎美化、綠化工作優先於休閒活動設施之建設
◎靜態、動態活動並重
◎適當考慮目前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
◎整合附近地區現有之開發計畫,使結合為一整體之發展
(3).相關計畫
◎高雄育樂園
◎後勁溪整治計畫
◎青山計畫
◎橋頭新市鎮
(4).開發步驟
◎報院核准開發計畫
◎報院核可辦理擴大都市計畫
◎土地鑑界
◎土地測量
◎擴大及變更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與審議
◎區段徵收及地上物補償
◎規劃設計及施工
◎管理